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吉木乃县滨河小区13#住宅楼、木垒县棚户区改造温馨家园一期11号住宅楼、木垒县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伊宁市维吾尔医院、福海县福海天福商贸广场、博湖县巴州种畜场综合服务楼、疏附县工商银行办公楼7项工程实体存在着较多的质量问题遭通报,并被责令整改。
根据近日公布的《2011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评情况通报》显示,这7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不能有效运转;施工技术资料不完善,工程实体观感质量较差,监理职责不到位等。
据了解,自治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从4月开始组成了三个考评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及28个县(市)、区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了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实体质量管理等。同时抽查了89项工程,涉及施工企业67个、监理企业49个、检测机构31个,建筑面积达89万平方米。
考评组发现,部分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不到位、不落实,一线操作技工比较少,项目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普遍不高等问题。对此考评组共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出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4份(占89项工程的15.7%)。
自治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要求各地尽快整改,定期向社会公布日常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相关责任主体。
同时加大对施工过程中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执法检查力度,凡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该处罚的处罚,且一律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凡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一律返工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