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质量工程验收规范》GB50339修编工作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林常青、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会长黄久松等近40名行业内专家、学者和企业技术骨干参加了此次会议,就修编工作的进程和内容安排进行了广泛讨论与合理部署。
与时俱进,《规范》修编势在必行
据悉,现行的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质量工程验收规范》》GB50339-2003自批准实施以来,对智能建筑工程的规范化管理及验收程序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信息技术与智能建筑的紧密结合,原有《规范》已难以适用当前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形势,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也产生了一定的阻碍。因此,《规范》修编势在必行。
第一版《规范》的制定与实行距今近十年,智能建筑已从早期的追求功能完备齐全,向高技术化、实用化和节能化方向发展。为此,《规范》的修订将秉承“与时俱进”的原则,总结近年来我国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先进经验,汲取有关国外经验,加强完善《规范》的可执行性、实用性与先进性,并对质检新技术进行推广,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集思广益,结合实际修订《规范》
此次《规范》的修编工作仍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派出了以赵晓宇总工程师为首的十人编制组,并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泰德国际等18家参编单位进行编纂。为确保规范的权威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编制组在此次会议上邀请了业内设计、施工和检测等各领域专家,针对原有《规范》存在的问题及修编重点内容共同交流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对修编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会议上,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分会会长黄久松表示“《规范》的修订应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在修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建筑节能技术,助力行业发展。”上版规范主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孙述璞则对验收时间提出了建议:“原规范中规定有最长‘三个月试运行’才可验收,这个时间过长,各质检站大部分将这一部分‘开了天窗’,事后也无人去补做验收,造成部分规定形同虚设。因此,应该根据不同系统特点,将试运行时间大幅缩短。”针对新版规范的修编大纲,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总工谢卫给予了肯定与指导:“智能建筑行业现已出台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智能建筑施工规范》,将与此次修编的《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共同构成智能建筑行业的总标准,此《验收规范》的修订大纲与现行设计标准的子系统完全对应,保持了高度的统一,但要注意部分专业的验收内容也需要与相关《标准》协同一致。”
此外,编制组将针对行业现状及特性,结合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确保《智能建筑质量工程验收规范》紧跟技术发展步伐,助力城市建筑智能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