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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关于公布2013年下半年丙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及《安徽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及试验检测资质评审补充规定的通知》(皖交质监局(2013)7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及相关地市质监机构对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获得公路水运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定期检验,现将定期检验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其中六安市远通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期满后未报整改材料,提请省交通运输厅撤销其资质许可。
铜陵市华宇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丙级资质定期检验不合格,责令其在六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参加监理招投标活动,整改期满后经铜陵市交通质监站审核后报省交通质监局。
请定期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企业携单位介绍信和相应资质证书副本于2014年6月1日前(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到我局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王晓宇,电话:0551-64682576。
 
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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