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地方新闻通知培训招标公路铁路标准资料展会

关于启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2
各局、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关于调整本市建设交通机构职能的批复》(沪委发[2014] 88号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自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论坛问答关注排行

互助平台
  • 待解决
  • 已解决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版权所有©工程检测网 苏ICP备09082304号-7 网站留言

未经 www.gcjc.com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文字信息及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