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湖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我厅对2014年第四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澧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10家单位有关资料,聘请专家进行了审查(部分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4年4月9日至2014年4月15日。
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八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398895019388950312
附件:2014年第四批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xls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