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泰州市规划局发布了《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出台的《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从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到法律责任,明确了具体管理要求,重点明确了“一书、一条件、两证、一核实”申请办理的程序、手续和时间。同时,结合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增设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保护”专章,重点保护古城“水城一体、街河并行”的特色,保护历史城区街巷肌理和传统格局,保护区域轮廓线和主要视现走廊,维护城河开敞空间。
摘自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4.04.14泰州市规划局 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