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西湖区房管局下发《象山南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集期限为5月8日前。经初步调查摸底,将征收房屋30万平方米,涉及4500余户家庭,是西湖区有史以来房屋征迁面积最大、征迁户数最多以及地理位置最靠近市区中心的项目。
凭证补偿无证则须认定
根据该《方案》,城市私房、单位自管产房,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确权凭证为补偿依据;属于直管公房,则需房屋租赁凭证。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非住宅房屋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和面积以房屋登记薄记载的为准,无房屋登记薄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为准。若房屋登记簿、房屋档案无记载的,需要认定。
被征收人房屋未经房屋权属登记的,被征收人应当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相关建房手续,由西湖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认定组进行调查、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小于36m2可按36m2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本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本城区无其他住房的,可以按36平方米房屋进行补偿安置。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就地就近产权调换的,按照“征1还1,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实行异地产权调换,按照“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安置房地点:红谷滩新城安置小区、朝阳洲安置小区。
其他补偿方面:装饰装修补偿,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搬迁补偿,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临时安置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此外,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免征部分契税时间自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有效。
房屋评估机构报名开始
17日,西湖区房管局下发公告,有意参与西湖区象山南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在4月18日17时前携带书面申请和资质证明等有关资料前去报名,逾期视为放弃参与的权利。确定评估机构后,随即开始入户评估房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