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4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4年工作要点,并就即将于5月18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的国际博物馆日和6月14日在江西景德镇举办的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进行了简要介绍。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说,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文博单位,对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做出重要批示,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提高文物保护水平,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这既是对文物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有力鞭策,同时也对文物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今年,国家文物局将继续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提高标准化水平,开展深化文物所有权制度、文物保护补偿制度、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外国文物法规制度等专题研究,加强部门协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完善文物保护、安全防护、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审批改革配套制度,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工程设计要求》,修订《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研究制定第三方评估机构服务评价规范和《古建筑日常保养技术规程》,开展文物保护工程南方定额标准试用。
开展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做好应县木塔加固维修、平安故宫、西藏、山西南部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大遗址保护项目检查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启动壁画彩塑数字化保护工程试点;开展新型城镇化中古村落保护利用综合试点,推广正定古城保护经验;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濒危名单公布工作,完善名城通报、退出机制,建立有机更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名城、街区保护工作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与北京大学、北京建筑大学、陕西文物保护专修学院等联合开展专业培训,扩大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配合文物修复师、考古发掘技工和文物建筑修缮技工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启动职业评价标准制订相关工作。
加强执法督察,创新安全管理。开展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察和文物行政执法体制专项调研,运用科技手段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执法监测;加强执法联动,完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文物行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机制、文物安全保护志愿服务行动;以电气火灾防范系统示范应用、野外文物安全防护专用设备、移动巡护专用装备和博物馆安防系统远程监管为重点,创新文物安全综合监管模式,研发、试点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与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指导10处古城、古村落的文物消防规划编制试点,确定100处文物保存丰富的古城、古镇、古村落和古建筑群,启动实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
董保华还就全面深化文物系统改革、加快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增强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并拓展文物宣传等方面内容做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