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30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冀建法[2014]11号)。这些案件涉及违规招标投标、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违法建设、转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未取得开发资质违法建设、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销)售商品房、施工图未经审查、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未履行安全职责等多类违法违规行为。这些案件在被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记入了“河北省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发挥了典型违法案件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