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间表,提出力争在2018年前实现所有乡镇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
据悉,目前该市共有乡镇124个,32个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92个未完成,其中包括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镇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3个、纳入省级重点“十二五”规划的建制镇两个及辖区内闽江、敖江、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24个。《意见》要求,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今年6月建成通水;纳入省级重点“十二五”规划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敖江、闽江、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24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今年上半年启动前期工作,下半年启动建设,2015年6月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他6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在2018年前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