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那么,如何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呢?
城镇化的本质就是“化”农民
4月18 20日,由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世界经济论坛、世界银行等机构共同主办的“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在上海举行,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1个多百分点,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目前,要有序推进,促进有能力在城市生活、稳定就业的人口逐步实现市民化。
此前,今年3月份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最大亮点就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规划》提出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一系列举措。其中,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着墨颇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各级政府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也把农民工纳入统筹范围,并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义务来落实,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在这次论坛上,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详细阐释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黄守宏说,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既有进城农民的数量目标、也有进城以后改善生存条件、还有在空间布局上的引导,这三个指标是相互联系的整体。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副主任Sabeysteven在“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说,人的发展是一个核心概念,农业人口市民化,要尊重这些农业人口的尊严,给他们成长的机会。农业人口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力资源,它可以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给城市带来活力、注入新的生命。农业人口市民化,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可以推动农业现代化。应该建设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解除政策障碍,改革户籍政策将使劳动力得到更大的解放。
Sabeysteven认为,无论是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都应该享有共同的、平等的公共服务,把城市资源进行平衡的分配。公共服务要考虑到不同阶层的变化,比如说日益增加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建议让农业人口完整进入社保体系,应该出台法律法规保障他们的权益。
如何有序推进
“人往哪里聚,学问非常大,由计划体制去解决一定会输得很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在4月19日举行的“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谈到城镇化时作如上表示。
周其仁说,城镇化是支持中国内需最大的动力,但不能抽象地讲城镇化。农村出来的人到哪个城市去?所有的城市都认为自己非常吸引人,农业人口会到他们那里去,但实际的情况却是:有的城市就算使出浑身解数,也是空空如也,有的城市人口零增长,有的城市甚至是负增长。城市发展,政府很重要,但是,政府要尊重市场。
徐绍史在论坛上的演讲中提出了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规划:
一是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有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制度,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和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流转制度。
三是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使城市政府的财力与公共服务事权相匹配。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不断创新融资工具,通过多种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四是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满足城镇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建立财政保障性住房稳定投入机制,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努力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资源环境产权交易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
扫除转移人口的障碍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在做客城市中国网和新浪财经举办的讲座时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5个障碍需要扫除。
第一大障碍是成本问题。叶兴庆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这一原则性的要求,下一步就是地方政府如何落实。他认为,地方政府在注重落户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把目前和户籍挂钩的所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和梳理,然后按照难易的程度排出时间表,容易解决的先解决。此外,叶兴庆认为社会不应对成本问题强调过头,否则会给地方政府留下“财政紧张”的口实,不利于解决农业人口转移融入城市。地方政府也应意识到农民工落户城镇总体上收益大于成本。
第二大障碍是住房问题。目前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基本上还没开始解决。下一步,城市在住房供应,特别是保障房供应方面,应将1亿人口落户城镇的因素考虑进来,同时,政府或许要对“十二五”规划提出来的城镇保障房的发展目标进行修订。“在‘十三五’规划时,在未来7年的城市的保障房的发展规划里边,要把这1亿人落户的因素充分考虑进来,否则的话这1亿人落户没地方住,这个是个大问题。”
第三大障碍是农民工的高流动性。我国生产力布局高度不均衡,产业在地区之间的转移带来农民工随着产业转移,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对我国整个产业素质的提高会带来很严重的影响。他表示,农民工不能长期在一个固定地就业对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很不利,对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也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第四大障碍是农民如何从农村退出。我国农村目前实施的是集体所有制,集体资产与身份挂钩,身份又与户籍直接挂钩。目前的集体产权制度与人口流动不兼容,在该产权制度下,人口走了就丧失了很多产权权益,这样从农民的角度就要考虑落户城镇的个人损失问题。叶兴庆认为,这种产权制度不利于农民退出农村,也就不利于他们进入城镇落户。在人口城镇化的大背景下,集体所有制的产权制度怎么改革或将成为下一步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
第五大障碍是社会融合问题。本地人和外地人的融合问题在中小城市,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小城镇比较突出,因此应高度重视促进农民和当地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南方很多小城镇的外来人口大大超过本地人口,在这样的小城镇如何推进常住人口的落户问题,恐怕就非常棘手。叶兴庆称,近两年搜集到的很多案例显示,外来农民工比重较大的小城镇很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而这些事件最初都因小事引发。在整个城镇化过程中,在我们整个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过程中,恐怕要高度重视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