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住保房管局及市物价局拟定并联合上报的《杭州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房屋成新率标准》、《层次差价率标准》、《朝向差价率标准》等4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配套标准,已经市政府办公会审议并通过。
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包括《杭州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在内的四项城市房屋拆迁评估配套标准。但随着物价、房价、工艺技术、居住条件等的变化以及原有拆迁价格评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的调整,原标准已无法满足当前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的房屋征收评估配套政策,规范征收评估行为,减少评估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的有关规定,市住保房管局与市物价局在广泛征集各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以及部分评估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各单位关于各结构房屋的条件是否准确、重置价格是否合理、各类差价系数是否适当等方面看法的基础上,拟定了上述四项标准。该标准的公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拆迁评估和征收评估有效衔接,确保征收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