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已研究同意《南昌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今年南昌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为34380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6451户。今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迁工作原则上6月启动,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完成扫尾工作。
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31380户
《方案》提出,今年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任务为34380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含廉租住房4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6451户(含省新增任务1451户);林业棚户区改造202户(含省直48户);农垦棚户区改造4727户(含省新增任务1130户)。记者计算得知,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1380户。此外,该市今年还将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500户。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8月底前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建设。
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公租房
另外根据《方案》,南昌廉租住房和政府统建公共租赁住房,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方案》还提出,今年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实行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各县区应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批而未供用地,保障年度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需求。5月份前未落实建设用地的县、区(开发区、新区),将停止对新增用地的审批,确保新建项目及时开工。允许各类专业机构、社会企业和投资主体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城市市辖区范围内,对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政府投资、集中兴建且规模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