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汛期的逼近,南方多雨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部署了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今年全省安全度汛。
会议明确了江苏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重点,一方面将全面加快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改造,按照《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整治技术指南》逐一排查城市易淹易涝片区,编制内涝分布图,抓紧制订整治计划,确保易淹易涝区域不再“看海”;另一方面,江苏省将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日常养护,各地需加大投入力度,注重提高排水防涝设施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设施养护作业机械化水平,并开展制度创新,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如苏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多万元资金,面向社会招标有资质的养护单位对全市老旧小区排水管道进行清疏养护。
此外,在城市治涝理念上,江苏省将低影响开发模式引入城市排涝工作,由过去一味强调“快速排放”转变为“蓄、滞、排相结合”。各地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特别是不得随意填埋城市河道,新开发地块和新建工程应采用地面渗透和调蓄等综合措施减少径流。具体来说,对于规划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路幅超过70米的道路两侧逐步配套建设雨水蓄水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要保持良好透水性能,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把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科学编制规划,有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维护管理,落实应急抢险制度,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城市(县城)累计建成雨水主干管网约3.4万公里,城市排涝泵站装机流量3000多立方米/秒。省辖市排涝泵站平均排涝模数为2-4立方米/ 秒·平方米 。苏南、苏中、苏北城市大致可分别承受时降雨量达到30-50毫米、30-40毫米、20-30毫米的暴雨。2013年,全省13个省辖市共完成182个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同时都已完成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大部分省辖市完成了城市排水规划编制,并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防御渍涝灾害的能力。各地还同步开展排水防涝基础性工作,苏州、镇江和连云港等地正着手编制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介绍,到2015年,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可基本实现排涝设施全面达标,雨水管道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一般区域达1 3年一遇标准,重要干道、地区达3-5年一遇标准,排涝泵站和河道排涝区域达20年一遇标准,全省易淹易涝片区全面消除,城市内涝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现象也基本消失。全省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洪工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