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明确城镇内涝防治设计标准

发布时间:2014-05-22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已经施行,首次明确城镇内涝防治设计标准。据住建部介绍,此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内涝防治的设计标准,修订后的新标准增加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和积水深度标准。
 
根据新标准,关于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特大城市为50年到100年,大城市为30年到50年,中等城市和中小城市为20年到30年。这就意味着,特大城市内涝防治设施至少应能抵御50年到100年一遇的暴雨。怎样才算抵御住了呢?根据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必须同时达到两项要求,一是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二是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新标准还提高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如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为3年至5年,这意味着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最低应能抵御3年一遇的暴雨。根据新标准,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2年至5年,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中心城区为2年至3年。
 
新标准除了按照不同规模城市进行分类外,还分别按照城市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以及中心地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不同部位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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