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全面推进”的方针,以争创优质工程、提高工程质量为重点,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监管模式,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升。2011年度,被省住建厅授予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先进集体两项殊荣。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5年内建成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要求,新泰市掀起了新一轮城乡建设热潮,一大批城中村开发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铺开实施,高层建筑、大空间结构逐渐增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市住建局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把工程质量监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了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新泰市政府副市长王炳建告诉记者。
“三到位”夯实工程质量监管基础。新泰市突出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管理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去年5月份,该市成立建筑工程管理局,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力量。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监理人员业绩手册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监理行为日趋规范。督导施工企业设立质量专职处室,配齐质量专职人员,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质量管理网络。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完善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工程质量巡查、警示、约谈等制度,着力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使质量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不断扩展检测项目、提高检测试验能力的基础上,先后投入300多万元,购置各种检测试验设备60余台套,建立科学高效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准确及时。为质量监管人员配备工程车辆、手提电脑等监督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水平。
严管理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新泰市住建局把严格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在质量检测、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提升质量监管的效能,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核验、见证取样、送检、复检等制度,特别是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瘦身”钢筋、新型墙材和商品混凝土等产品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去年先后对13个原材料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下达停工通知,对2个基础材料检验不合格的回迁楼工程勒令全部返工处理。狠抓工程主体质量检测管理,加大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力度和范围,对桩基、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锚固件拉拔、外保温取芯等重要结构构件进行现场检测,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在进行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针对近几年夜间施工任务繁重、个别施工企业心存侥幸、缺乏监管的现象,该市住建局主动介入,组织建管、质监、安监等部门不定期地进行夜查,现场抽样检测。去年共组织夜查24次,涉及单体工程117项,对检查中发现的现浇板浇筑混凝土踩踏钢筋网片变形等违规行为,现场当即予以制止和处罚,切实增强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确保夜间施工质量。坚持每年上半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两次在建工程拉网式大检查,去年共检查单体工程612项,下达隐患通知书184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600多条,责令停工整改41个单体工程。将重点工程、市政工程、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楼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程,质量管理较薄弱的工程,以及深基坑、超高层、大空间结构等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列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全方位进行监督。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城市建设相结合,组织发改、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同时聘请50名社会监督员,保证验收过程公开、公正,提高用户满意度。
强措施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在质量监管过程中,新泰市住建局注重把好的做法上升到经验层面,激励企业抓好质量管理,形成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初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大会,与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逐一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做到施工验收层级签证的全面及时,确保工程质量责任的有效落实。把企业质量管理业绩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与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考核等相挂钩。对上半年、下半年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给予在工程招投标时加分的奖励,排名后五名且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给予3个月到半年不等的限制投标处罚。对质量业绩差或者多次发生质量事故的企业,坚决清出新泰建筑市场,去年共有7家进新施工、监理企业被清出新泰建筑市场。对违反《新泰市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的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进行公开,去年共对17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公司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多次组织精品工程观摩活动,精心培育先进典型,去年实现了“泰山杯”工程七连冠。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鲁班奖”工程,对新泰市医院综合楼工程从开工之初就进行重点培育,目前已通过阶段性评审。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奖励基金,新泰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对项目部实行重奖,争创一项“鲁班奖”奖现金100万元、一项“泰山杯”奖励50万元,激发各级强化质量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