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我省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第三方见证检测和专家评价验收制度。这是从省住建厅获悉的。
据了解,实施第三方见证检测制度是指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主体结构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进行第三方见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作为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发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须组织各相关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同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专家评价验收制度是指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聘请相关质量专家参与竣工验收,并出具专家评价验收意见的制度,专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主要使用功能安全性能情况、工程观感质量、工程技术资料等。竣工验收委员会将把专家评价验收意见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第三方见证检测和专家评价验收制度,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