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发(2012)1号文件,要求从2月27日起至12月31日,每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所有项目检查一次。
随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陆续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进入施工阶段,其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经市政府同意,市保障房办公室会同市城乡建委等部门组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组,对全市2011年续建和2012年新建的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材料进场使用报审、台账登记及见证取样执行情况;建设过程中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有关验收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考勤执行情况;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能坚守施工现场,履行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基础、立杆垂直度、剪刀撑和连墙杆件设置、密目网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深基坑、基坑边坡、降水、排水、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对待岗、转岗、换岗、新进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等。
据了解,我市(包括濉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城市棚户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项目。目前已检查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21个,监督抽测钢筋46组、水泥17组、烧结砖15组,并对所查项目进行实体检测,检测结果正在汇总分析中。截至目前,共查出隐患和问题200余条,下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执法建议书》6份,其中停工整改执法建议书1份。从检查情况看,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好于县区工程质量,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好于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