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持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良好态势,沂南县住建局借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之机,把好高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三关”, 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把好前期审查关。高层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其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图纸审查,并有图纸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高层建筑工程在施工前,所用的建筑工业产品特别是节能产品,必须使用有省市认定备案证书并经县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把好施工许可关。严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未经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施工企业在承建的高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配齐相应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具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多层建筑工程施工经验。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的高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配备具有相关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
把好施工检查关。随时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高层建筑施工进行检查,严防死堵,确保高层建筑施工安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县住建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在沂南县建筑市场上所有工程的开发许可、质量监督、安全报监、招投标、施工许可、验收备案、资质升级、年检及老保基金和墙改基金返还、上级资金扶持等业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