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
到2020年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据悉,我省明确了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城镇产业体系日益完善,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化融合度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同城同待遇政策有效落实。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镇空间结构更加优化,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同时,城镇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结构更加优化,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稳步提高。城镇节能减排工作逐步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空气质量良好,水体水质洁净,PM2.5得到有效控制,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
有序放开南昌市落户限制
我省要求逐步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障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的要求。包括有序放开南昌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打破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实现异地升学就读。
同时,要求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大力实施百强中心镇建设
我省要求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加快培育壮大城镇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包括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沪昆城镇发展带、京九城镇发展带、南昌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规划建设,重点推进昌九一体化、南昌临空经济区、共青先导区发展;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撤县(市)设区、撤县设市,具备条件的乡撤乡设镇及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
同时,我省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实施百强中心镇建设、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重点加快120个中心镇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周转指标50%以上用于中心镇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等。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
据了解,我省将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绿色城乡环境、促进城镇资源节约发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包括逐步建立水、土地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大力推进城镇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坚持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同时,我省要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大力弘扬和塑造城市文化、切实保护好农村历史文化遗存。包括加大对破坏历史文化遗存的问责力度;每年选择2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开展以整治提升为主要内容的保护工程;加大各级财政对历史文化保护的投入。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我省要求,全面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污水、燃气、防洪排涝、污泥处置、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大力推行共用管沟、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线建设方式。
同时,完善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提高领导城镇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在全省选择2至3个市县和5个左右重点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重点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建立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城镇化发展质量问题突出的地区及时预警,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化工作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