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建委日前发出通知,燃气等管线单位要在开工前一周内,将施工范围内燃气等管线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道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形成交底记录并签字确认。交底内容应包括:管线具体位置、走向、埋设深度、管径等,同时提供一份实际管线位置图,以及燃气等管线单位对该工程范围内权属管线监管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此外,建设单位将根据交底内容,组织燃气等管线单位、道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管线位置进行现场核实,通过开挖探坑,再次对管线位置进行确认。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标识,标明管线的基本情况,以便对管线进行保护。燃气等管线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路段及其周边权属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道路施工作业期间巡视监管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