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是我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目前,广西正按照《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要求,举全区之力进行县县通高速公路大会战,力争2020年完成目标,为推进沿边开放开发、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提供支撑。
县域发展将走上“快车道”
5月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推进会,自治区政府主席陈武提出,要举全区之力,打赢县县通高速公路攻坚战。5月4日,陈武深入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实地检查高速公路建设进展情况时指出,要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推进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
按照自治区政府4月23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方案》,2014年至2017年,广西计划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24个。其中,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约3467公里,实现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8000公里。
《方案》提出,力争至2015年,全区高速公路里程突破4900公里,实现93个县(区)通高速公路,县(区)通高速公路率达到约85%。到2017年,全区高速公路里程达到5800公里,实现100个县(区)通高速公路,县(区)通高速公路率达到约92%。到2020年,全区高速公路里程突破8000公里,实现全区所有县(区)通高速公路,实现剩余33个未通高速公路县(区)走上“快车道”。
新开工项目“区市共建”
实现2020年前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目标,广西高速公路建设共需完成投资约3077亿元。
为做到有效筹资,《方案》提出,自2015年起,对新开工项目推行“区市共建”模式。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及地方受益情况,地方政府承担项目资本金不超过20%的投资,由地方筹措资金或整合土地、旅游资源资产等方式落实。自治区政府按项目投资额不超过10%的比例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可采用政府补贴BOT模式(民办公助方式)、PPP(政府与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建设运营)、BT(建设-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等多种模式及组合,吸引社会资本或国有大型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
此外,《方案》还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建立交通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信息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合督导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督促检查,确保措施到位、进度到位、目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