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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今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力求“四个突破”

发布时间:2012-04-20

2012年,乌兰察布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将紧紧围绕“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监督机制,努力从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手段、行业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使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在监管模式的突破上,完善高效规范的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将工程质量检查与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为检查相结合,风险源识别与施工前预控相结合,施工中检查与竣工验收把关相结合。通过实施监管对象、工程类型、监督过程的差别化管理,加大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工程、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工程的监管力度,实现对对高护坡、深基础、抗震异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大型幕墙等工程实施的提前预控和重点监督。

在创建优质样板工程的突破上,积极鼓励企业参加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和“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创建活动,选择综合能力强的施工企业向国家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工程冲刺。

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手段的突破上,淘汰落后的、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添置或更新检测、实验设备,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速信息化建设,扩大检测项目数据自动采集率,提高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在行业作风建设的突破上,深入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和秉公守法教育,搞好资料室建设和职工日常培训,打好“预见性监督、服务性监督”的基础,把监督站建设成为建设系统的形象单位、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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