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太阳能与建筑“联姻”,在盲目的“疯狂成长”下,也许会事与违愿。
7月22日,皇明集团举办“曝潜强标”第11次新闻发布会,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透露:目前中国80%~90%的民用供热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在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后1年左右即出现问题,不到两三年就完全成了摆设。“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太阳能‘强安标’缺失,‘强装令’错位,以至于太阳能短命工程疯长。”
据悉,当年广州亚运村太阳能热水系统投资1.8亿元,然而仅仅1年多时间,“热水不热、费用翻几倍,很多业主已弃用该系统,换成普通燃气热水器。”负责亚运村开发的负责人说。
“强安标”缺失
“从技术层面讲,我国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太阳能热水器相比电、燃气热水器更安全,绿色、节能。但是当建筑与太阳能结合时,太阳能强制性安装的标准犹如地板标准,形同虚设。”黄鸣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则感叹:“太阳能建筑工程质量确实堪忧,存在怎么便宜怎么用的问题。”
近年来,为推广太阳能,全国多地推出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硬性规定,对推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进程和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也凸显了很多问题。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原主任罗振涛表示,这些强制性安装规定都是几年前制订的,大方向是对的,但是规定和标准不是很细。
“太阳能恶劣的工作环境,要解决管路冻堵、电加热水中带电、内胆腐蚀漏水、保温层漏风跑气、支架锈蚀坍塌、管路开裂漏水等多个技术问题,因此,对标准应该更苛刻,必须有强制标准作为保障。但是在各地强制性安装政策中,关于产品质量、性能的标准却存在真空。”皇明集团总工程师王冬梅认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2014年1月,某市实施了“百米建筑太阳能强装令”,但是施工图纸中的太阳能设计却缺乏数据支持,对固定支架多厚、螺栓多粗、能抗几级大风、保温防水层是否有保障都没要求,“这样的安装怎能不出事”?
“2013年,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已达到27亿平方米。”罗振涛表示,太阳能强制性安装推动了建筑对太阳能的广泛应用,但是由于标准缺失,导致产品标准体系与行业发展、推广速度不匹配,太阳能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
“就像以前家电下乡的惠民工程一样,搞得太阳能产业一塌糊涂,大家都不买太阳能热水器,而换成燃气热水器了。”罗振涛说。
谁掌控质量“红线”
那么,为什么强制性安装太阳能垃圾产品无人问责?为什么强制性安装的安全标准缺失多年无人解决?
罗振涛分析,这就是行业的潜规则,太阳能企业之所以冒风险以次充好,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从成本考虑希望太阳能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但是受害的是消费者和太阳能产业。
黄鸣则认为,“太阳能‘强安令’政策出台后,房地产开发商对太阳能产品缺乏了解,很多太阳能企业便‘瞒天过海’,以次充好,造成了很多太阳能垃圾工程,最终使用户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
对此,罗振涛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应该主动提高责任意识,在采购环节就严格把关,寻求最佳的太阳能解决方案,而不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太阳能工程不是简单的部件拼凑,是一个严谨的系统,不是所有的太阳能企业都具备这样的能力与资质。系统合理配置后,名牌太阳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更有安全与质量保障,最终能给用户带来更好的太阳能体验。”王冬梅说。
针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4.2.9规定的“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等条款,王冬梅提出质疑:“使用什么标准的太阳能?在太阳能采购和安装过程中,谁作为产品优劣的鉴定者和建议者?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的持续时间是多长,是与建筑寿命匹配,还是只需在验收时达到比例?”
“如果节能建筑标准制定部门不对太阳能提出标准要求,只能让太阳能垃圾工程更为猖獗,最终的后果是建筑节能减排任务无法完成,太阳能建筑工程反而成了高耗能。”黄鸣警示。
“市场化、用户推动是太阳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出路,没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和选择,这个行业极其危险。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也就失去了整个行业。建立‘强安标’虽然对行业是一次短痛,但却可以规范行业秩序,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黄鸣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