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至2020年,大连市将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修建农村公路。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自然屯通柏油路。
《意见》提出,要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新建农村公路:北部地区,包括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经济区的工程建设投资,市级财政补贴93%,县级财政配套7%,征地动迁费用由县级以下政府配套;南部地区,包括金州新区、保税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市级财政每公里补贴20万元,燃油税专项资金每公里补贴20万元,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