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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系统将集中整治工程质量问题

发布时间:2012-05-15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刘辰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14日发布消息,南水北调系统近日将在以往工作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工程质量集中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旨在查摆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各参建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管理行为,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整治范围是南水北调东、中线主体工程(含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以及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管理行为。对集中整治中主动查摆问题并认真整改,且问题经整改纠正后未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再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整改不到位、逾期不整改、隐匿问题不报、弄虚作假以及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此次集中整治分自查自纠、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领导带队检查、责任追究三个阶段进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成立了由办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整治中需要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的,依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和《南水北调工程合同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于6月30日前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此次质量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看,取得了初步成效。各项目法人高度重视,响应迅速,及时贯彻落实质量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各参建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有的已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在目前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下,开展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建设质量可靠放心工程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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