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计划,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我厅定于6月下旬开展2012年第一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13个省辖市2012年1月1日以来竣工及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巡查内容
(1)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情况;
(3)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以及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
(4)现场使用建筑钢材质量情况,重点检查钢筋、商品砼和建筑用砖质量;
(5)抽测在建工程实体质量;
(6)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查分户验收实施、相关资料、实物质量、管线标识、空间尺寸和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巡查从6月25日开始至30日结束。原则上每半天检查一个工程项目。检查结束后,现场交换检查情况,下发巡查意见书。
四、抽查工程数量
此次巡查每个省辖市抽查3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在建的2项,竣工的1项。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辖市质监站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质量受控情况、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主要原材料抽样检测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等。
2、请各省辖市质监站准备好2012年1月1日以后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项目表,并注明施工进度情况,以便于抽查。
3、被查项目确定后,各省辖市质监站要及时通知被检查工程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审图、质量检测、桩基检测机构携带相关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质量文件和工程资料到场,以配合检查。
4、本次巡查组具体分组、人员组成、抵达各地时间和日程安排由各组组长另行通知。
5、各地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接待工作从简。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抄送:各省辖市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