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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10-3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3〕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建城〔2014〕90号),切实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交通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厅安排部署于9月至10月,组织城市道路桥梁专家分三个小组对全省29市、州、县(市区)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在全省各地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等方式,共抽查110余座城市桥梁,50余条道路的部分窨井盖,查找出安全隐患和问题68个。从抽查情况看,全省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和养护维修管理单位对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和养护管理工作重视,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认真,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落实,较好地保障了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全省各级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和养护管理单位对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及窨井盖的安全运行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主体、目标及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做到年初有养护管理工作计划,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有检查,日常养护管理有人抓,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保障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宜昌、鄂州、咸宁、仙桃、神农架等地。
(二)制度落实,管养严格。一是坚持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管属的城市道路桥梁逐一明确责任人,坚持大型桥梁每日一巡查,中型桥梁3日一巡查,普通桥梁一周一检查;城市道路及窨井盖每周一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荆州、荆门、随州、潜江等市;二是坚持定期评估和检测制度。聘请桥梁专家和安全检测机构定期组织对病害桥梁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病害和隐患,确保城市桥梁安全运行。较好的单位有:武汉市、荆门市、仙桃市、巴东县;三是坚持日常养护维修制度。每年都有计划地安排对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养护维修,避免了小病成大患。较好的单位有: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兴山县;四是落实桥梁档案制度。坚持一桥一档,每次巡查、检查都能认真填写卡片、建立档案,部分城市还建立了城市桥梁档案管理信息数据库,对桥梁安全运行情况实施跟踪管理。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荆门、随州等市;五是落实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和窨井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大部分市、县编制或修订了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窨井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组织培训并定期演练,提升了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荆门等市;六是严格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按规定设置限重、限高标志牌,并对病害桥梁设置限高栏杆,有效限制大型载重车辆的通行,确保了城市桥梁安全通行。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荆门等市;七是增设窨井盖防坠落保护装置和防盗保护装置。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荆州、潜江等市。
(三)自查认真,效果明显。绝大数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和养护管理单位对自查自评工作非常重视,严格按照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抽查的通知》要求,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成考核评价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共查找出安全隐患326处,消除287处,正在整治39处,有力促进了全省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有:武汉、襄阳、荆门、十堰、鄂州等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县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城市道路桥梁管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养护管理工作尚未落到实处。
(二)部分市、县个别城市桥梁、窨井盖使用年限较长,桥梁、窨井盖病害严重,随着城市的发展、车流量和超载车辆通行密度的增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巴东县个别城市桥梁使用年限较长,加之受地震影响,存在着安全隐患;黄石市李家坊桥梁,在2013年12月组织的检测评估报告中,被评定为D级桥梁,且明确指出:“应立即停止该桥的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加固补强措施,恢复桥梁的受力性能后再进行使用”,目前,该桥在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加固措施的情况下,仍然照常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少数市、县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日常养护维修管理经费得不到落实,失修、失管问题突出,对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造成了一定影响。个别城市窨井盖防坠落保护措施至今尚未落实。
(四)大部分市、县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业务技能薄弱,管理能力亟待提升。
(五)部分市、县对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截止目前,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档案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档案资料匮乏,对开展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地要建立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养护管理机构,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城市交通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切实加强城市桥梁、窨井盖加固和改造,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各地城市桥梁、窨井盖养护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3〕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建城〔2014〕90号)、《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2014年底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本行政区内城市桥梁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形成分析评估报告,报城市人民政府,对判定为危桥的,要制定加固改造计划方案,并于2015年底前,完成对危桥的加固改造任务。2014年底前,在各地组织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制定窨井盖更新改造计划,完成设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井盖隐患整改工作,提高井盖安全保障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窨井盖养护管理人员和养护维修队伍业务技能培训。各地养护管理部门要针对养护管理人员和养护维修队伍业务技能薄弱的实际,认真制订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切实抓好城市桥梁养护管理人员和养护维修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其养护维修管理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窨井盖数据库和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各地城市桥梁、窨井盖养护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城市桥梁、窨井盖档案管理建设步伐,做到一桥一档、一井盖一档。2015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窨井盖安全管理和档案资料纳入到数字化城管工作中,实现对城市桥梁、窨井盖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推进全省城市桥梁、窨井盖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五)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桥梁、窨井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地城市桥梁、窨井盖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桥梁、窨井盖现状,认真修订完善当地城市桥梁窨井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组织培训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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