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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鼓励利用冠名等方式筹资修农村公路

发布时间:2015-01-20
日前,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落实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责任,突出加快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安全三个重点。
 
根据《意见》确定的任务,从2015年到2017年,四川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包括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县乡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农村公路设施建设。《意见》明确了农村道路的质量:县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乡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错车道和排水、挡防设施。
 
为拓展资金来源,《意见》鼓励个人和企业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同时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依托道路建设,《意见》提出发展农村物流,建设县(市、区)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农村网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
 
关键词: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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