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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做好2014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5-01-21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衡水市、邢台市征收办: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2014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4]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时报送有关报表
 
1、房屋登记情况(年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季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年报)和房屋概况(年报)等4张报表,季报请于季后10日内,年报请于2月底前,通过“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在报送年报的同时,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一并报送。辛集、定州上述报表分别由石家庄市、保定市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2、请于1月26日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表、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企业基本情况表、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房地产中介行业基本情况表等4张报表报我厅。
 
二、确定报表工作联络员
 
请各市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房地产统计工作,确认和补充完善统计联络员名单,并于1月22日前报我厅。
 
三、省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表、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联系人:李智0311-87800618(兼传真)。
 
2、房屋登记情况表、房屋概况表联系人李佳0311-87227657,李明波0311-87902340,87800618(传真)。
 
3、其它报表联系人:李明波0311-87902340,87800618(传真)。
 
有关附件请登陆www.hebjs.gov.cn(河北建设网)在厅发文件栏中下载。
 
附件:1、房屋登记情况、房屋概况报表联络员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报表联络员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报表联络员
 
4、关于做好2014年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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