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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查处理太湖县安置房质量问题 7官员受罚

发布时间:2011-11-07

今年7月4日,本报曾经报道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的安置小区龙安商贸小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见本报7月4日B05版)。昨天省政府网站公布了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该小区已入住的23幢房屋,全部不合格。事发地太湖县副县长等7名官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23幢房子都查出问题

省政府通报显示,龙安商贸小区是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被征地农民建设的安置小区,计划建设房屋36幢,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目前已入住165户。自2010年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排被征地农民入住开始,共有52户入住居民陆续反映房屋质量问题。

而根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在该小区已入住的23幢房屋中,有7幢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为Csu级,即显著影响整体承载能力,应采取处理措施,且有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而其余16幢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性也被鉴定为Bsu级,即尚不显著影响主体结构整体承载能力,有极少数构件需采取处理措施。

省政府通报表示,这些房屋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局部存在结构安全隐患,部分现浇楼板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少数现浇楼板出现结构性裂缝;存在施工质量缺陷,外墙及屋面未进行保温层施工,部分屋面出现裂缝、渗漏等现象。”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则是:“建设行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等。”

7名当地官员受处罚

省政府的通报中表示,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安庆市、太湖县和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中,太湖县常务副县长李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杨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的4名官员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此外,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除了要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还被处以50万元罚款。与这一安置房项目有关的建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除了被要求限期整改之外,也都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相关项目经理也受到停止执业或者记录不良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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