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新京报》消息:《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日前获得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广东省首个针对房屋安全出台的一部综合性法规。依据这一《规定》,珠海将对公共建筑每5年进行强制性“体检”,这在全国同类规定中是一个创新。
建筑也是有生命的,它一旦生病,就是事关人命的大事,公共建筑更是如此。“玻璃幕墙”、“外墙瓷砖”突然性的“自暴自弃”的例子早让市民“很受伤”了。大家都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公共建筑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但是公共建筑安全却鲜有向国际看齐的惯例。美国经济学家沃森有个“后发劣势”的说法:说落后国家喜欢用技术模仿取代制度模仿,给长期的发展留下许多隐患——可见制度跟进的重要性。当我们树立起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的时候,珠海能为公共建筑“体检”,就不单单具有制度创新的标本意义,更彰显着执政智慧和民意情怀。
一则为公共建筑“体检”的规定,是政府坐标的睿智回归。很久以前我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以“全能人”的角色出现的:但作为全能的政府又显得低能或无能。所以市场经济后各级政府都在放弃“全能人”的角色,探求新的政府角色定位,于是在探究中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开始“不拘小节”了开始,结果是无法“共赢”。所以一面在建筑,一面在为建筑安全责任事后埋单——“责任政府”和“效率政府”在这种循环往复中被动而尴尬。小小的建筑体检规定,是政府向“公共人”角色的皈依,更是对“民意第一”的再次明晰。
一则为公共建筑“体检”的规定,是政府制度设计对“市民社会”的温情观照。从“基尼系数”到“宜居城市”、从“恩格尔系数”到“快乐城”,从没有哪个时代如此观照着市民的生存状态,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看来:“一个人应当做他的能力使他所处的生活地位中的工作,才是符合正义和次序的正义和自由。”而《资本论》认为,只要有100%的利益,将有人甘冒生命危险;有200%的利益,有人就会践踏一切。作为主张保护私人领域的市民社会来说,安全是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只有在尽可能充分的安全保障下,才能够给予市民追求其它社会之正义价值尽可能提供可能性。正是为“公共建筑体检”等等很细节很人性的制度,才架构起了我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安全的制度环境。社会,首先是能让市民快乐生活、自由发展的社会。
为公共建筑“体检”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道“护身符”。在城市公共安全领域,防微杜渐永远是上上策。市民的安全就是城市的安全,市民的发展就是城市的走向。一则为公共建筑“体检”的制度,无限为民意思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