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进行批复。
一、为支持南京江北新区建设,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意对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鉴于2016年作为起始年,将规划期限确定为2016~2021年。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调整方案
同意新增4号线二期工程、11号线一期工程和S8线南延工程,线路总长度39.2公里。
4号线二期工程自龙江至珍珠泉站,线路长9.7公里,设站6座,投资78.95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11号线一期工程自马骡圩至浦州路站,线路长27公里,设站20座,投资181.7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7~年。
S8线南延工程自泰山新村至大桥站,线路长2.5公里,设站2座,投资17.1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7~2020年。
预计到2021年,形成11条运营线路、总长373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除上述调整外,原二期规划的其余批复内容不变。
(二)主要技术标准
4号线二期、S8线南延均采用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的B型车,其中4号线二期采用6辆编组,S8线南延采用4辆编组;11号线一期采用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的A型车6辆编组。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277.78亿元,其中资本金占20%,计55.56亿元,由南京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