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富阳320国道至富阳大桥连接线工程已由富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投资[2012]379号文及富阳市交通运输局富交[2012]1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富阳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土建施工现场专项检测工程实施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uya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规划新桥新路与320国道改建段交叉处(320国道桩号K250+066),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鹿山路与规划鹿山5号路交叉口,并通过规划鹿山5号路接已建成的富阳大桥,终点桩号为K10+218.848。由于路线起点至新桥新路交叉口(桩号K1+193.896)段近期不实施,推荐线位桩号K5+848.107~K6+600段利用横凉亭路和体育场路K9+380~K10+218.848段利用鹿山大道,故本次实际实施里程为7.964km。
本项目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标准,并兼具城市道路的功能。设计速度80km/h(局部路段60km/h)。路基宽度24.5m、45.5m、58m和60m。
2.2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施工阶段现场检测(主要检测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等现场检测)、交(竣)工检测。
施工阶段现场检测服务期为24个月;交(竣)工检测服务期:自项目交工至项目竣工检测结束止。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级及以上交通质监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同时在业绩、主要人员、主要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可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于201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15968806182)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未办理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已经办理交易证但过期的需续期),办理交易证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易费3000元(办理地址: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601室,联系电话0571-63155568),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富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uya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阳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1-633270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571-85393046 15968806182
招标人:富阳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