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市将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抽查;检查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情况、检测人员资格符合情况;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运转及执行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测工作程序执行情况、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检测档案的管理,并对检测机构检测管理软件与省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检测人员应用检测管理软件以及检测数据上传情况进行检查。
该专项检查将于7月31日前完成,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同时,未取得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将视为无效,所涉及的工程项目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