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5〕423号),由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60-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发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