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的项目公告上正式发布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批复”,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覆盖范围,优化线网结构,提升线网密度,推动佛山顺德东部片区加快发展,原则同意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模进行调整。
调整后,项目南起顺德客运港站,北至科技学院站。全长约69.5公里,较原批复减少1.8公里,其中地下线59.5公里,较原批复减少6.3公里;高架线8.7公里,较原批复增加3.9公里;过渡段1.3公里,较原批复增加0.6公里。
设车站37座,较原批复增加1座,其中地下站33座,较原批复减少1座(取消原批复的容桂、桂州大道、容山、德胜站,新增顺德客运港、顺德学院、驹荣北站);高架站4座,较原批复增加2座(新增大学城、科技学院站)。取消原批复容桂停车场,新增逢沙停车场。
初期配属车辆数调整为51列/306辆,较原批复减少2列/12辆。
项目投资估算调整为425.72亿元,较原批复增加5.85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40% ,由佛山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此批复相关文件包括:选字第440000201900605号、佛国土规划函〔2018〕1519号、佛府办函〔2019〕113号。
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余事项按照粤发改交通函〔2015〕4101号文执行。